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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庭审现场搬进校园
佛山1000多名学生旁听法庭庭审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08年06月26日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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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唐梦 通讯员/林劲标)昨日下午4时10分,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一起抢劫刑事案件正式在佛山市荣山中学开庭审理。庭审、国徽、法袍……这一切都与平时没有什么不同,然而不同的是开庭的地点换成了中学礼堂,而旁听人员是来自佛山市20余所中学的师生代表共1000余人,整个庭审礼堂座无虚席,放眼看去全是清一色学生。据悉,这是人民法院首次将真实的庭审现场搬进佛山市校园,在校园展开普法活动。
  昨日下午4时10分,设在荣山中学的礼堂的临时法庭正式开庭,两名法警将一名因抢劫而犯罪的年轻嫌犯带入法庭受审。这是整个庭审礼堂鸦雀无声,旁听的1000多名学生都聚精会神聆听法庭审理案子,从法庭调查、辩论到判决结果,学生们都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着要点。
  被告人何某刚20岁出头,因为不喜欢读书,很早就辍学,到了佛山以后也不愿意吃苦,整天沉溺于网吧里的游戏世界。没有经济来源的何某很快就把所有的积蓄花光,此时早就沉溺在网络游戏虚幻世界的何某,一心要去完成摧毁网络邪恶世界的英雄使命,于是他决定铤而走险。
  今年2月23日21时许,被告人何某来到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委迎定村牌坊附近的一个公共厕所。何某锁定一名较为弱小的女同志为作案对象,并提前潜伏在女厕所内。此时,梁某正好过来上厕所,于是何某就趁梁某不注意上前掐住梁某的脖子,并抢走其手上的CECTQ300-A型手机一部。得手后,何某迅速逃离现场,然而梁女士的呼喊声被附近的群众听到,闻讯赶至的群众合力将何某抓获并当场缴获被抢手机。随后,何某被群众扭送公安机关。经过法庭审理,最后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取罚金3000元。
  “我错了,对不起父母,更对不起自己。希望跟我以前有相似经历的年轻人以我为鉴,早些悔悟,不要重蹈我的覆辙。“何某的最后陈述深深打动着台下的同学和老师。台下的学生与被告人有着相仿的年龄、有的学生甚至也有沉溺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的相似经历,甚至都有不喜欢读书而满足于虚幻世界里的英雄角色的同样心态,何某最后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无疑对这些同学们来说是最好的教材。某中学学生小刘对记者说:“以前在校园里都是模拟法庭,感觉好像是在演戏,对我们教育的效果没有那么好。而今天看到的真实的法庭,实在是太令人震撼了。”
学生提问
“14岁以下小孩犯罪用不用担责?”
  庭审结束后,法院还特地安排了三名分别从事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的资深法官进行相应的案件点评。学生还可以对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或疑问向法官提问。首先法官结合这个案件重点分析了何某的作案动机,并就抢劫与抢夺的区分,如何见义勇为以及罪犯的认罪态度和悔过程度在刑事处罚中的作用进行了说明。接着,学生与法官的互动环节开始了,一些学生的提问极富想像力,现场不时爆出笑声。
  “如果一个人从楼上掉下砸死别人要不要被判刑?”
  “是不是14岁以下小孩犯罪就不用负责?”
  ……
  一连串的刁钻问题几乎难倒法官。“从楼上跳下砸到别人要不要负刑事责任也要具体分析,如果是不小心掉下一般负担民事赔偿责任。14岁小孩犯罪只是不用负担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什么责任都不用负,还可能要依法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法官一一作答。现场互动气氛非常好。
  很多学生争先恐后向法官提问。禅城区教育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校园普法形式非常好,比起让老师上法制课的效果要明显得多。禅城区法院副院长林永春表示,通过现场庭审进校园,主审法官以案点评,学生法官提问互动等方式让学生身临其境体会司法,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寓教于审判,从而提高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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