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
来源:南方日报  2008-11-06 11:22:56  作者:

  

  据新华社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民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以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这是我国首次对民政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提出专业技术要求、并将其专业技术要求定位于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

  据了解,民政事业单位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为社会提供福利服务的机构,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等;另一类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如救灾储备单位、社区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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