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溪大桥22日起实施交通管制
来源:南方日报  2008-11-19 10:51:08  作者:洪奕宜 交宣

  

  本报讯 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缓解洛溪大桥交通拥堵和确保桥梁安全,交警支队经与市交委研究,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后,决定从2008年11月22日零时起,对洛溪大桥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如下:

  全天禁止1.5吨(含1.5吨)以上货车及19座(含19座)以上公路客运班车(广州市内编码线路公共汽车除外)进入洛溪大桥行驶;同时,每天的7时至20时禁止一切货车进入洛溪大桥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洛溪大桥禁行的车辆可绕行华南快速路番禺大桥和新光快速路新光大桥行驶。

  交警部门表示,将加派警力加强管制范围、时段的巡逻管理工作,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货车、公路客运班车违反规定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洪奕宜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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