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省人大法工委主任表示——市民如有更好立法项目可携草案文本及时提出
在雨灾、洪灾、风灾频仍的广东,我们应该怎样防御气象灾害?去年的粮食涨价,是不是让你觉得粮价波动令生活大受影响?劳动合同法我省应该怎样实施?……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2008年-2012年)(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1日。此次立法规划项目共有66个,其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项目有21个,占了近1/3。
近1/3涉及民生改善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崔健介绍,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征求意见稿)共有66个,囊括六个方面。其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有21项。
分析人士指出,从整体上来看,此次立法规划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展开,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良好的法律制度保障的特点很浓。66个立法项目规划,有近1/3涉及民生改善。而在其他40多项立法规划中,涵盖了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利用、行政体制改革、民主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等内容。例如,土地征收征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农村财务管理等项目。
今年3月,汪洋书记鼓励省人大常委会要积极进行先行性、创制性立法,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良好的法律制度保障。
最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在省人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讲座上又强调,要进一步发挥人大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努力增创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法治新优势。
半数来自议案提案和建议
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王波表示,确定这些法规项目并非“闭门造车”,而是来源于多种渠道。其中包括省2007-2010年立法规划项目库中尚未完成的项目;根据全国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在新制定或者修改了法律之后,应当制定或者修改的地方性法规项目;今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过程中所收集的立法项目以及省2008年年度地方立法计划中的项目和2009年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已征集的立法项目。
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立法方面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是立法项目的重要来源,占此次法规项目的半数以上。
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立法项目由相关政府部门起草,导致了“部门立法”。对此,王波表示,根据我国目前的立法机制,草案一般由主管部门进行起草,但实际上很多部门都要先委托专家、学者或研究部门先起草,再进行调研论证。例如,《广东省青少年保护条例》就是人大代表提出立法议案后,就是由中山大学起草,再由团省委向省人大内务司法委提出草案建议稿的。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由政府部门起草法规的方式目前很难取消。起草法律的机构一定要对该领域比较了解,知道存在什么问题、应该怎样解决和完善。
将根据公众意见增减立法规划
据了解,从现在到11月底是第一阶段,将以上网、登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征集立法项目,并向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省直相关单位等书面征求意见和征集立法项目。与此同时,还要成立若干调研组分赴粤东、粤西、粤北和珠三角等地进行调研,听取市、县级人大常委会、政府、人大代表等方面的意见。随后,在征集立法项目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立法规划(草案稿)。第二阶段是论证协调阶段,时间是12月。在此期间,将把立法规划(草案稿)送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立法顾问等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并邀请立法顾问、专家学者召开论证会和座谈会。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立法规划(草案稿)作进一步修改后,并与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协调会,对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研究。
崔健表示,计划在12月20日前形成立法规划(草案),按程序审议、报批。到12月下旬或1月上旬,将向社会公布立法规划,并印发执行。
王波表示,这66个项目是从137个项目中筛选出来的,但并不是最后确定的结果,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公众的反馈意见进行增减。对立法项目也将根据全省社会实际经济状况分出“轻重缓急”,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先立哪些法规。他还表示,市民如有更好立法项目,可及时提出,但须同时提供法规草案文本和相关资料。
本报记者 周志坤 通讯员 任宣
关于公开征求对《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2008年-2012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8号文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编制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现将拟定的《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2008年-2012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提出建议项目,请同时提供法规草案文本和相关资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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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