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公安机关专设家庭暴力投诉点并纳入出警范围

全国不少地方已设立家庭暴力报警投诉点。 新华社发
今天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省妇联近日对全省的家庭暴力状况进行摸底后发现,家庭暴力现象在我省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而且近年来流动人口聚集区和经济落后地区家庭暴力出现最多。珠三角受理的家庭暴力案例有八成以上是发生在外来流动人口家庭。为此,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今后如遭家庭暴力可直接拨打“110”,会迅速得到受理和帮助。
【调查】中年妇女成主要受害者
省妇联维权部经过摸底后发现,近年来我省家庭暴力主要呈现“三多”的特点,即受害妇女多、30—45岁中年妇女受害多、流动性人口聚集区和经济落后地区多。
据统计,女性受害者占家庭暴力的九成以上。传统封建意识和男权思想是产生家庭暴力的根源,而且,妇女总体经济地位偏低、不独立,一部分妇女仍把婚姻作为谋生或改善生活条件的手段,这种精神依附和人身依附,导致丈夫在施暴时更加理直气壮,有恃无恐。
此外,受害妇女多集中在30岁—45岁,但与中年妇女的受教育程度、职业没有必然的联系。中年妇女正处于家庭负担最重的人生阶段,来自社会、生活、人际等各方面的压力容易导致夫妻间沟通不畅、行为失控等家庭问题。
而流动人口家庭发生家庭暴力现象最为突出。就全省信访数据分析,珠三角受理的家庭暴力投诉,八成以上是外来流动人口家庭成员。流动人口家庭工作和生活压力大,经济负担重以致部分人心理不安和精神紧张,容易将暴力行为作为排遣心理压力的方式。此外,社会诱惑增多,人们的生活观念和方式发生变化,因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暴力现象增多。男方为了摆脱婚姻的束缚,通常采取暴力手段逼女方顺从。
此外,粤西部分经济落后地区家庭暴力现象较严重值得注意。部分案件手段非常残忍,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主要是因为当地经济发展缓慢,不少人的思想依然停留在封建愚昧的状态,法律意识十分淡薄。
2005年、2006年、2007年信访数据显示,全国妇联系统受理家庭暴力问题信访投诉分别为39350、38680、40530宗;广东省县级以上妇联受理的投诉分别为3468、2385、2459宗,占婚姻家庭类问题的12.3%、8.8%、9.5%,占全年信访总量的7.2%、5.5%、5.5%。
【新规】“110”接家暴报案必须出警
针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复杂性,今年8月,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构成形势犯罪的,依法受理或立案并及时查处。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后,及时依法组织对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为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依据。这将为大量隐忍许久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省法律援助中心陈秋鹏律师认为,这一规定主要是加强了规范性,对于家庭暴力现象起码也会起到更大的震慑作用,有利于迅速处理,但同时应加强执行力度。但是受理后的具体处理可能还是会存在不能治本的问题,因为家庭暴力本身就是交织着感情、社会伦理和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一个问题,仅仅利用法律也很难解决。
【措施】21地市开通“12338”维权热线
据介绍,针对家庭暴力问题,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今年8月开始,依托“110”报警中心,公安机关已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点,在刑侦部门建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去年,我省选取广州越秀区、佛山禅城区、肇庆四会市、韶关始兴县、茂名高州市为“省家庭暴力综合防治示范点”。示范点启动社区(村)妇女组织—司法所—民政—派出所四位一体的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开通反家庭暴力维权热线,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培训,成立反家庭暴力志愿者队伍等,及时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医疗救助、心理辅助、调解疏导。
此外,我省完善了135个妇女法律援助网络的建设,并在省和21个地市开通“12338”维权公益热线,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了5600多个家庭暴力投诉点和8000多个社区维权服务站,为受害妇女提供必要的精神安慰、心理咨询和法律帮助,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孙晓素 实习生 叶斯茗 通讯员 胡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