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
本报讯 (记者/谢思佳 通讯员/沈安信)省政府决定从本月10日至2009年1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本次活动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年11月10日-2008年12月10日),由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企业组织自查和“回头看”。第二阶段(2008年12月11日-2009年1月10日),省派出7个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赴各地进行督查。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从即日开始,省安委办开通事故隐患举报电话(020-83324791)接受各地群众关于本地、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将作为“回头看”的重点督查内容。同时,省督查组到达相关地市后,还将要求地方政府在当地媒体公布督查组联系电话,接受群众关于事故隐患的举报并进行认真核查。此外,在督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未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或落实监控措施的,省督查组将要求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并依法予以处罚;若查实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对明显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落实整改措施或对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麻木不仁的,督查组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予以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