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湛江市和遂溪县工商局负责人,就本报11月6日报道的该市推广亮照架中出现的问题郑重表态:绝不强迫工商户购买安装亮照架;对已安装亮照架的工商户,可到当地个体协会去退款。
昨日上午,湛江市工商局副局长张铁权、企管科科长梁旺与遂溪县工商局长武新建向本报表示,虚心接受媒体对工商系统的工作进行监督,湛江市工商局已就本报报道的事件召开了三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
市工商局认为:这项工作出发点是好的,是为规范管理,便于群众监督工商户的经营,但绝不能强迫工商户购买安装亮照架;对已安装亮照架的工商户,可到当地个体协会去退款,工商局会督促责成个体协会做好退费工作,切实保障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张铁权副局长说,尽管此次推广“亮照经营”的新做法是秉持工商户自愿原则,由各地个体协会推广操作,工商局并未直接参与;但工商局不会回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决心以此事为契机,做到:以后凡是涉及类似的收费问题,一定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和符合有关程序,工商部门则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南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