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入股合作社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08-11-24 14:38:45  作者:

  

  本报讯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广东省各类市场主体增长速度明显放缓,新登记户数减少,注吊销户数明显增加。为此省工商局推出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高效服务环境和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新措施鼓励农村劳动力创办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农民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实行“登记不收费、处罚不罚款”政策,以进一步鼓励农民盘活用地,增加收入。 (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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