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房将获确权发证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08-11-24 14:40:00  作者:

  

  本报讯 记者在20日召开的“广东村庄整治汕头现场会”上获悉,广东探索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将为农民房登记发证、确定产权;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争取逐步把农村“缺房户”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但有关人士提醒,为农民房确权发证,并不等于“宅基地房”、“小产权房”就能在市场上买卖。城市居民购买这些房屋,不可能像商品房一样,获得同等的权益保障。

  根据计划,明年起广东每年将确定100个镇、10000个村为整治点,用10年的时间,把全省镇、村基本整治一遍,切实改善广东村镇的人居环境。     (铮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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