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开果农疑叶面肥伤果拒还货款,封开农业局调查后向郁南经销商开出罚单
一片50亩的桔园把两个陌生人联系在一起,但一场至今未能真相大白的果害令二人反目成仇。
2008年6月、11月,郁南县农资经销商吴先生先后将封开县柑桔种植户孔某、封开县农业局告上了法庭。
过程耐人寻味。
桔园结义
2001年,孔某与其大嫂周某合伙在封开县莲都镇开发了50亩果园,种上沙糖桔、马水桔、年桔等4000多棵。自2004年起,孔某的果园挂果,产量逐年提高。
2006年底,郁南县的果商梅老板被孔某的果园吸引过来。当时,孔某的果园产量并不高,梅老板建议孔某应加强管理。但民警出身的孔某与其大嫂周某都是“半路出家”的果农,缺乏柑桔栽培经验。于是,梅老板就把郁南广农农资服务部的老板吴先生介绍给了孔某。
当年,吴、孔、梅三人达成口头协议:由吴先生向果农孔某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孔某从吴先生的农资店购买相关农药和叶面肥;孔某果园的桔果则由梅老板负责收购。三人的合作正式开始。
吴先生向南方农村报记者介绍,自从他负责果农孔某的果园技术管理以后,为果农孔某提供的农药、叶面肥都是正规大厂的产品,质量有保证,桔树长势非常好。到2007年夏,梅老板已预估果农孔某的果园产量有20万斤,吴先生则称“超过25万斤”。
果农孔某回忆起这期间的往事时,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那段时间,吴先生每个月都要亲自来果园一两趟,我也很高兴他能来,还请他吃饭,有时候他还会在我的果园喝醉酒!”
看着挂满枝头的柑桔,吴、孔、梅三人都期待着年底的丰收。
信任危机
好景不长。
2007年8月的一天,孔某急忙打电话通知吴先生,果园出问题了。吴先生、梅老板赶到孔某的果园才知道,桔果出现异常,相当一部分沙糖桔、马水桔(当时三人为果园估损2万斤左右)的表皮出现白色花斑和黑色霉状物。
梅老板在此次察看果园以后,为果园的果子估了价,为30万元。这个价格比之前果农孔某的预期低了一大截,孔某非常着急。
吴先生认为果子出现的异常状况不是药害,只是轻微的病害。他随即开出了“药方”,列出了数种能应对桔果异常的农药,让果农孔某按照“药方”施药。吴先生曾向果农孔某承诺,可以治好柑桔出现的症状。其实,此时的吴先生,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种所谓的病害是什么病。
自2007年9月,孔某按照吴先生的指导,又继续购进了价值3万多元的农药、叶面肥。“买了这么多农药、叶面肥用在果园以后,情况并没有好转,”孔某说:“出现异常的桔果越来越多,到最后还出现严重落果,损失越来越大!当时,整个莲都镇的果农都知道我的果园出事了,不少人还嘲笑我!”
2007年11月,封开县农业局以及肇庆市农业局的农艺师到果农孔某的果园察看过一次,认为是药害。这让作为果农的孔某对吴先生一年多的技术指导产生了怀疑,他要求将果园的果子送检,希望得到一个权威的鉴定。吴先生答应了果农孔某的请求。
关系破裂
随后,吴先生把桔果的鉴定工作委托给华南农业大学的一名研究生付某。一直等到2008年农历除夕的前几天,吴先生收到付某的一条短信,吴先生也一直把这条短信珍藏在手机中。记者看到了这条2008年2月1日的短信,只有简单的9个字:“基本有共识不是药害”。付某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桔果当时送去省植保总站只做了简单的图谱对照,并没有做试验。
在桔果出现异常,备受煎熬几个月后,只等来了9个字的回应,孔某非常失望。不仅如此,孔某也等来了吴先生的催款——不知不觉中,孔某已经欠下吴先生9万元的货款。
接近年关,吴先生的上游供应商也都纷纷向他催帐,还不了厂家的欠款,他只有面临断货。“向果农孔某要欠款也属无奈,”他透露,现在已有几家厂商停止向他供货。
而另一方面,由于果园受损严重,孔某的果子只卖了十万元。孔某介绍,果园收了3万多斤马水桔,按照1.5元/斤的价格卖出,低于市价1元;沙糖桔卖了6万多斤,按照0.8元/斤卖出,也低于市价1元。“当时果商看了我的果园以后,都不愿意出价!后来还是梅老板出0.8元/斤,这已经是所有果商里出的最高价了!”孔某很激动地说,“本来我去年9月就已经向封开县农业局进行过投诉了,吴先生让我不要把事情搞大,还跟我商量,称到年底收果时,一起协商果园损失。我当时就听信了他,并撤销了投诉。但是,到收果的时候,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他竟然一次都没来!”由于损失太大,孔某希望吴先生能主动承担起果园的部分损失,所以就一直没有还吴先生的货款。
双方相互僵持着。
2008年6月10日,经销商吴先生以其妻子的名义向封开县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果农孔某偿还货款90298元。
“一直到起诉前,我还当他(吴先生)是朋友!”果农孔某如此向记者坦言。
就在双方的这场官司进行过程中,孔某也于2008年7月向封开县农业局再一次投诉吴先生,认为吴的农药、叶面肥涉假,从而造成果园损失。
矛盾重重
封开县农业局在接到果农孔某的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并于2008年8月10日向封开县人民法院提交一份《证明》,认为吴先生销售给果农孔某的36种农资产品中有17种产品涉嫌假冒伪劣,封开县人民法院采纳并中止了吴某对果农孔某的民事诉讼。
封开县农业局又于10月7日向郁南县广农农资服务部发出了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认为吴先生销售给果农孔某的农资产品中有11种产品涉嫌违规:产品未取得登记证或产品标签内容与登记内容不相符,并决定对吴先生的农资店处以20000元罚款。这一纸处罚决定书使吴先生的被告名单又多出了一个!
对于封开县农业局的罚款,吴先生表示不理解。吴先生认为,他与果农孔某的销售行为并没发生在封开县,封开县农业局无管辖权,销售行为从在其门店内开具送货单时就已经开始,不属于向果农孔某进行异地兜售。果农孔某则认为,其果园所有的技术管理都是吴先生负责,用药种类和剂量都由吴先生决定,属于异地销售。(根据有关法规,封开农业局只能向异地销售的外地经销商开罚单。)
吴先生还对封开农业局的执法动机提出了质疑,认为封开农业局立案程序违背常规:勘查笔录时间甚至先于立案时间,且单方取证,并没有从他的农资店提取证物;在没有权威机构出具鉴定的情况下判定果农孔某果园损失与吴先生所售产品有关。因此,吴先生毅然向封开县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要求封开县农业局撤销处罚决定。(此案于11月18日开庭审理)
对于自己销售的产品,吴先生深信没有质量问题。“我卖的这些产品都在市场上已经销售了十几年来,都是国外厂家的产品,从没听说被罚过款!”他告诉记者,果农孔某的桔果出现异常很可能是因使用沼液造成的,沼液中很可能存在有害微生物,进而引起桔果的病害。吴说:“孔某果园发生的是病害,不是药害。”付某发来的那条短信也成为吴先生有力“证据”。
经过一年多时间,果农孔某对桔果异常有了新的认识。果农孔某介绍,今年的柑桔没有依靠任何技术员,而且至今只购买了1万多元的农资产品,沼液依然在使用,柑桔长势也不错。果农孔某怀疑以前使用叶面肥过量。据了解,吴先生销售给果农孔某的36种产品中,有20多种都是叶面肥。当地果农告诉果农孔某,他的50亩果园根本就不需要施用这么多的叶面肥,如此大量使用叶面肥难免造成药害。
曾经察看过果农孔某果园的肇庆市农业局高级农艺师黎某亦认为是药害。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当时桔果果皮上的异物根本抹不掉,而不是吴先生说的粉状物。“那种药害以前我见到过!”黎某十分肯定地说。
果农孔某表示,不打算偿还欠款,而且要保留向吴先生反诉索赔的权利。吴先生则表示,愿意做药害实验来证明他的清白,如果封开县农业局不撤销处罚决定、果农孔某不还欠款,就要“把官司打到北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