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课间休息时,华刻勇看着孩子们在凌乱坑洼的操场上嬉戏追逐,脸上不禁露出久违的笑容:这所山村小学终于渐渐恢复正常了。
在始兴县隘子镇井下村这所仅有三个年级的小学,他是担任40多个孩子的全科老师。过去的一个多月,他和学生们跟当地的木材盗伐者经历了一场艰难的拉锯战。眼前这个600平方米的操场几番失守,曾让他寝食难安,心力交瘁。
重型汽车的鸣笛声、电锯的轰鸣声和木材的滚滑碰撞声,彻底打破了学校的平静,不过始作俑者并非别人,正是井下村民自己。
原本一方净土的校园,竟然沦落为盗伐木材的加工集散地。11月19日下午,华刻勇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达了担忧:如果一切重来,他们又将如何应对?
幸好,村委会主任华红魁也被动员起来了。只要一看到运输木材的汽车直奔井下小学而来,他就上前阻拦,“绝对不能再进校园!”对于这起硝烟未尽的护林危机,他将矛头直指某些不满集体林权改革“均股均利”方案,趁乱到山里乱砍滥伐林木并倒卖的村民。
分山到户之争 在“九山半水半分田”的粤北山区,井下村的山林资源得天独厚。据村主任介绍,井下村有334户1500多村民,拥有林地面积2万多亩,所有权属于村委会的有1.4万多亩,此外则由所辖的8个村民小组分别所有。
“如果没搞林权改革,也许矛盾不会这么突出。”村主任华红魁作此假设的前提是:2008年之前,井下村大部分山林都承包给了外地林场,村委会名下的1.4万多亩山林,更是早在1980年代就以3.5元/亩的价格全部发包,所有的承包金一直都作为村集体的经费使用,村民并未提出异议。
今年8月下旬,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始兴县作为试点之一迅速地吸引了社会的注意。“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成为林权改革最为简洁的解读,也让此前一直游离于集体林权之外的村民产生了浓厚的期待,“我们希望能像包产到户那样分山到户”。
林权改革的推进和村民的分山诉求,无形中让承包者感到了压力。经过与村委会的协商并再次确认四至界线,此前延续多年的3.5元/亩的租金,从明年起将调高至8元/亩,而村民的权益也首次以股份分配的形式得以实现。按照多数村民代表认可的方案,山林发包的收益分配由村委会与村民“七三开”。
尽管同林改前比起来,村民在山林权益方面的状况已经改善了很多,但还是有村民主张分山到户。“就那么点山,分到每个人手里还不到十亩,有什么用啊?!”华红魁认为,分山到户不利于山林规模经营。
不过,某些村民对把山林捏在自己手里更为放心,而不是由村委会长期掌控。“把山都分给个人,我们的权益才更有保障。”一位分山到户的支持者告诉笔者。
林殇殃及校园 由于是“少数人”的声音,分山到户最终未在井下村推广开来。但让村委会始料未及的是,有部分村民开始提着柴刀和电锯进山了。
“这些人不听劝,硬是认为村里的山林自己有份,想怎么砍、怎么卖都行。”对于部分村民的疯狂举动,华红魁“想拦都拦不住”,不过他至今仍未统计出被盗伐林木的具体数量。
游击队式的盗伐村民,必须在木材走私商来到前建立一个存放、加工林木的根据地。学生稀少的井下小学,因为有个比较宽阔的操场而被盗木者瞄上了,师生们则被动地成为这场林殇的最主要见证者。
华克勇老师说,那些盗伐的村民毫无顾忌地将林木堆在教室旁边,运输木材的重型卡车也经常在校园里进进出出,孩子们的活动空间被彻底挤占了。这些孩子,最小的才五岁,最大的也不过十二岁,“实在太危险了!”无奈之下,他只能告诫孩子们在校期间不要随意进出。
更为糟糕的是,在部分村民四处出击的同时,承包者们也坐不住了。承包井下村第四村民小组山林的某林场主,搬来了多台锯木设备,每天天一亮就开动机器轰隆隆地锯木,下午则装车运走。
作为井下小学的校长,曾繁明曾多次与村干部一起去做盗伐者的工作,希望他们以孩子的学习和人身安全为重,把木材和机器搬走,却频遭对方“就只放两三天”的敷衍。而村主任华红魁尽管屡屡“向上面反映”,要求森林公安出警,“但(公安)至今没有来过”。
井下小学由于缺钱修不起围墙,导致盗伐者如入无人之境;不过,校长与村主任只要看到有人搬木材想进校园,“就过去同他们讲,同他们磨”,校园便逐渐恢复了平静。
被破坏的操场如今遍布深浅不一的凹坑,一堆烂木在校园里显得煞是碍眼。对此,村委会主任向校长承诺,再过几天就找林场主协商解决。
主体作用何在 零星的盗伐依旧在继续,森林公安却称加强了外围巡视。不过村委会的麻烦,至今仍未消除。
村主任华红魁认为,要杜绝盗伐,首先要让村民信服“均股均利”的好处,其次要封锁木材走私的渠道,但这些并非一时之功。
“过段时间,等村里同承包商的新合同正式签下来后,村民也不好再闹什么了。”华红魁仍然坚持集体发包,因为上面的政策是“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这是林改最基本的前提。
2008年8月23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必须坚持“权益平等”原则:“集体林地、林木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通过均股、均利等形式,使每个成员平等享有集体山林的权益。”
“现在这种均股均利的方式,不管是程序还是方法,我们都反对。”一位主张分山到户的村民多次向笔者强调他的诉求。与此相对应的是,根据华红魁的统计,井下村有八成村民认为将林权全面交给村委会,“比较省事省心”。
对井下村民来说,面对生米即将煮成熟饭的林权改革,“发挥农民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显得难以捉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