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垄断行业操控拍卖 佛山36涉黑人员获刑
来源:南方日报  2008-12-02 08:31:29  作者:

  

本报讯(记者/唐梦)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张超刚、咸冠宇、王林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本报今年5月16日曾报道)已于上周四上午在禅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咸冠宇、王林等3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1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00余名被告者家属旁听

据知情人透露,宣判大会于上周四上午10时左右举行,仍然由200余名法警作押送,有100余名被告者家属到场旁听。由于涉案人员众多,审判长仅宣读判决书内容就花费了一个多小时。而公诉机关所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都得到了法院认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超刚等6人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邓彪等是参加者,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上述被告人的行为还构成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绑架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张超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最高判刑20年

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判处第一被告张超刚有期徒刑19年。王林获刑最高,为20年,咸冠宇则被判17年有期徒刑。原佛山市信冠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凌伟超,则被认定为出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昨天下午,部分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尚未收到一审判决书,但是已接受被告人委托,准备进行上诉。

据有关人士透露,禅城区法院对张超刚等36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进行一审宣判,撤销对首犯张超刚的假释刑事裁定,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和原判故意伤害罪余刑两年10个月又22天、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数罪并罚判处张超刚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绑架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咸冠宇、王林等35名被告人11个月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咸冠宇、王林等被告5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及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到三年不等,对该案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违法犯罪所得的全部财产依法予以追缴。

罪行回放

垄断搬运业 操控拍卖会

2002年7月,被告人张超刚组建佛山市军力搬运队,在华夏陶瓷城进行经营。在其后经营中,张超刚纠集邓彪、张光民等人,使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非法控制了华夏陶瓷城的搬运业务,逐渐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4年中,张超刚在禅城区汾江北路23号开设赌场,其后又强行介入被告人咸冠宇开设的深村赌场以及劳炳枝等开设的金顺达等多家赌场,并派遣多名被告人到赌场看场、收取保护费等。在此过程中,部分成员为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利益,先后实施了抢劫、绑架、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聚敛钱财,并在该组织内部按照不同级别进行分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去年初,被告人张超刚指派被告人王子强到南庄镇上元组建搬运队,纠集组织成员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非法控制了上元物流中心的搬运业务。与此同时,被告人张超刚将势力范围延伸到拍卖行业,2007年上半年,在该黑社会组织的操控下,佛山市内多起拍卖会出现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迫使竞拍人放弃竞拍或强行阻止竞拍人举牌叫价的现象,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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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基本情况:张超刚,男,36岁,汉族,小学文化,安徽籍,原是佛山市酒行天下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0年12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东省高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2002年2月被假释。咸冠宇等35人年龄在24岁至49岁之间;1人为女性;安徽籍15人、河南籍7人,其他为广东、吉林、江苏、山东、内蒙古等地人;文化程度小学至高中文化不等;5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华夏陶瓷城、南庄镇上元搬运队队长,1人为个体户,29人无业;3人曾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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