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叶明华)企业破产倒闭,员工的欠薪问题往往令地方政府头痛不已,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深圳早在1997年就已经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并且在今年6月又对相关的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作为全国最早和至今唯一一个通过地方人大立法建立起欠薪保障制度的城市,深圳在面对金融海啸的时候,多了一份从容。
填表讨回百万欠薪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回家过完年,我还要来深圳打工。”拿到欠薪的那一刻,程晓军(化名)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今年6月,程晓军所在的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了,正当工人们为追讨欠薪而不知所措的时候,街道有关负责人引导他们一同向欠薪保障部门申请了欠薪垫付。填申请表、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和身份证明、审核……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工人们就顺利拿到了近百万的欠薪。
记者从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截至11月14日,深圳市今年的欠薪垫付基金共为70家企业垫付了欠薪,垫付金额为3000多万,“垫付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了去年,但我们的基金运转正常,足以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欠薪保障办副主任杨保华对记者说。
根据收支情况调整欠薪保障费
早在1997年1月1日,出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投资环境的考虑,深圳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成为国内最早也是至今唯一一个通过人大立法,为劳动者欠薪提供垫付保障的城市。今年6月1日起,深圳又结合经济形势的发展,对欠薪保障条例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缴纳400元欠薪保障费,这部分费用加上财政补贴与基金的合法利息以及接受的合法捐赠共同构成欠薪保障基金,用于欠薪垫付。
杨保华说,市政府可以根据欠薪保障基金收支情况,提出调整或者停征欠薪保障费的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欠薪保障不是依赖机制
“不论企业大小、员工多少,符合欠薪垫付资格的劳动者只要按规定提出申请,基金都会予以垫付。”杨保华说,欠薪保障基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共济型基金,垫付的金额虽不能够100%满足劳动者要求,但毕竟能够保障其基本生活,而且整个流程下来也就是10个工作日左右,方便、快捷、高效。
“欠薪垫付机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越是在金融风暴、经济低迷的情况下,这种保障机制的作用就越大。”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招聘部负责人唐章泽认为,欠薪垫付保障机制的建立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缓解企业的压力,有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深圳市特旭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部主管王富元说,每年400元的缴费对企业而言并不是太大的负担,却能够为员工提供一份保障,让他们更安心工作。
“欠薪垫付机制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快速赔付,能够解决劳动者的燃眉之急。”龙岗区坪山街道劳动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坪山街道今年以来有3家企业因为负责人逃匿而引发了欠薪问题,依靠基金的支持,街道顺利为1000多名员工垫付了400多万的欠薪,迅速化解了欠薪所引发的难题,没有引发以往的群聚讨薪现象。“街道基层往往是劳资矛盾前沿,如果没有相关机制支持,我们就得四处找钱先给员工垫付,有了机制保障以后,我们的工作好做了,心里也安稳多了。”但该负责人同时强调:“欠薪垫付是一个保障机制,而不是一个依赖机制,绝不能成为不良企业逃避责任的通道,所以政府还是得完善相关的机制,加强对欠薪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