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黄超 见习记者/杜啸天)今年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已经租售了6006套,并且计划于年底前再向市民提供2000套房源,以解决今年经终审合格但未购租保障性住房的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昨天,深圳市人大代表听取了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关于“缓解住房难”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回应。
住房公积金制度择机正式启动
记者从会上获悉,11月26日,深圳市委常委会审议原则通过了几项方案,将择机正式启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
据悉,深圳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通过1992年出台《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建立起来的,该制度和全国各地实行的制度并不一样。首先,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不一样。其他城市缴存主体基本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主体一致,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而深圳市的缴存主体仅限于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的企业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
另外,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不一样。其他城市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相对较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而深圳市没有实施公积金贷款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无法享受到较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2007年两会时,有人大代表专门对此提出了议案。据国土房产局透露,目前,该项制度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研究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运作、监管机构设置及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流程。同时,货币化补差款发放工作方案已经制定,补发款发放程序的制定和人事编制信息的采集也已经逐步开展。据悉,该方案市有望将住房公积金的缴交范围扩大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在职职工。
2000套保障性房源年底再推出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局长张士明在汇报中透露,深圳市今年向全市提供了6006套保障性住房,其中,经济适用房3142套,公共租赁住房2730套,廉租住房134套。
从今年1月14日起,深圳市各街道办开始受理保障性住房租售申请,共受理8844户家庭(含单身,下同)的申请。经过初审、复审、终审的严密审查,最终有6471户终审合格家庭获得了6006套保障性住房的租售资格。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有3003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894户。而2300多户不合格家庭中,除部分申请人政策理解有误外,大部分不合格的申请人属于隐瞒事实,被取消了申请资格。
国土房产局表示,6006套保障性住房租售工作结束之后,目前又筹集了大约2000套房源,计划于今年底前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租售,以妥善解决2008年经过终审合格但未购租保障性住房的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深圳市副市长吕锐锋说,深圳市将向市民分期提供14万套保障性住房。去年计划建设了1万套住房,已于今年向市民租售,08年、09年分别计划建设4.5万套、2.5万套保障性住房,并分别于下一年向市民租售。2008年4.58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的29个项目用地选址工作已经全面落实,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或降低
深圳市副市长吕锐锋透露,将考虑降低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并且将时间放宽到2008年底,让更多的户籍家庭都能够申请保障性住房。
国家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有两类,即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深圳在三年前已经全部解决了低保家庭的住房问题,而全国到去年才完成了38%。于是,深圳市提出了第三种模式:公共租赁住房,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深圳市副市长吕锐锋介绍,深圳市为户籍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设立了两条线,即2005年底主要家庭成员已经在深圳取得了户口,并且人均年收入低于2.3万、家庭总财产低于28万,符合此条件的家庭皆可申请保障性住房。今年总共申请了8844户,而符合条件的只有6471户。他表示,今后可以考虑降低标准,扩大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的范围。
此外,深圳市正在积极探索非户籍常住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办法、操作规则,使非户籍常住家庭也能够享受到深圳的保障性住房优惠。
保障性住房的安全质量问题也成为了人大代表们关心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于秀峰表示,保障房的质量,特别是基础设施出了许多让市民不满意的问题,应该严格管理。另外分配方面要做到合理、科学,建立一种阳光、透明的机制,否则会给市民造成心理压力,使他们失去对政府的信任。
对此,国土房产局在汇报中对保障性住房的租售工作做了详细的说明。首先,采取“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审核模式,即通过街道办事处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国土房产局终审,全市、社区两次公示,并结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访举报等方式,严格把关。其次,采取“九查九核”的审查程序,即通过市民政、公安交警、物价、人民银行、证监、银监、保监等多家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实现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款等情况的全面核实,将保障性住房提供给最需要住房的困难人群。
公共租赁住房缘何剩余近千套?
深圳市这次向市民提供了2730套公共租赁住房,而租赁出去的只有894套,公共租赁住房为什么还有剩余?人大代表袁运良对此表示关心。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局长张士明解释说,一是因为公共租赁住房地段位置不好,没有能够引起更多低收入家庭的关注和兴趣。二是真正的低收入家庭认为价格还是比较高,选择了公共租赁住房之后又放弃了,今年就有几百户属于这种情况。他说,申请人大多选择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且偏向于购买大户型的住房,以致各区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尚有剩余。对此,国土房产局将对申请条件、价格标准,进行研究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另外,由于6000多套房源的筹集任务重、时间紧,区政府提供的部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质量、户型、装修标准等未能达到申请人的预期,致使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空置。
人大代表黄苏宁表示,本次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大多数集中在关内各区,关外比较少, 而关外想购买的人却没有房源。他建议,希望政府能够向宝安、龙岗两个区提供更多的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