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公司化时代的郑州出租车
来源:南方周末  2008-11-20 15:06:52  作者:徐楠

  

停运、调解、脱离公司干个体,在一年前的郑州已经上演,如今,“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

“公司化”还是“个体化”,这个正在挑战中国出租车行业的问题,已在一年前率先上演于河南郑州。

2007年7月30日,郑州出现了规模空前的出租车自发停运事件。其间,郑州两大出租车公司金河公司法定代表人携款逃逸受到网上通缉,银河公司管理层在欠款争议中致一名司机死亡而涉嫌刑事案件。两公司的司机相继走上了联合诉讼之路,并分别于2007年至2008年间通过法院依法判决,与原公司解除合同,“单飞”成功。

此前,2005年,因为运营出现严重问题,另一家出租车公司“大众”公司三百余部出租车通过法院调解解除与公司的挂靠合同,拿到了印有“个体”字样的运营证照,后经协议接受客运管理处托管。

2008年,在重庆、三亚等地出租车司机罢工的声浪中,郑州显得平静。然而,相继单飞的郑州司机们,正在陷入新的焦灼和拉锯。部分司机坚决要求“单飞”,公司经营者同样怨声载道,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设法,却如履薄冰。

在甩掉了“公司化”之后的郑州,司机自购车辆、挂靠公司的出租车运营模式,又面临新的问题。

难以拿到的个体经营证

“好比法院判俺俩人离婚了,离婚证还没拿到,他非要让你嫁另一个,不嫁就不给你离婚证。”

去年的“7·30停运”成为郑州出租车行业历史上的一个关键点。此后,各公司被要求清退不合理的押金,协助司机办理过户,原来的“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也都变更为“挂靠合同”。

当时出台的“59号文件”,在保护实际出资人运营权属的同时,也申明了一个主管部门的原则:“出租汽车应挂靠原公司经营。”

然而在现实中,这一模式正在日益受到挑战。

“我们首要的职责,是保证行业稳定发展。”郑州市客运管理处一位副主任说,“如果不依靠公司来管理,管理处这几十号人对全市2万多出租车司机,怎么管理?”

2007年6月,原“大众”司机赵建国向客运管理处递交了《给出租车行业领导的一封信》,表达了他对于行业管理的思考和建议,信末他建议:“管理开发一个软件,一张卡,就知道你是否缴税费、养路费、审车、违章、工商费等。如果你不缴费,卡就显示,车就开不走了,计价器不走了,一卡管到底……”

“让运管处成立一个服务机构、一个办事窗口就行,集中办理个体出租车的事……”

司机的愿望,与客运管理处在现实中的两难处境形成对照——继续要求司机们挂靠公司,显然受到相当一部分司机的抵触;让这一批司机实现“单飞”,“司机挂靠公司”的运营模式将受到更大的冲击,如果更多司机要求“单飞”,甚至引发更多诉讼,来自现有49家出租车公司的压力,也不容小觑。

管理处主任武保利说,在运营模式上,国内目前没有统一的法律或规章,都是地方管理,“建设部每次来调研时,我们都反映这一点”。

事实上,就连出租车行业的行政主管单位,在全国各地也不尽一致。“有的地方归城建,有的地方归交通。”出租车行业多年来难以统一管理,而此种格局短时间内又难于改变。

2007年开始,郑州市公交公司开始收编出租车,郑州市出租车行业出现“公营”趋势。通过诉讼与原公司解约的海联公司大部分出租车,都与公交公司签订了新约。

至今,据公交公司经理张新安说,该公司已经与五百余部出租车立约。但让他难以理解的是:一些司机坚决不愿意加入公交公司。“我们公交有自己的加气站,司机可以享受内部价,又不用排队,统一给做制服,我就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愿意?”

在银河、金河两公司司机要求解除原挂靠合同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后,客运管理处注册成立了同兴服务部,希望将他们纳入统一管理。目前提出的方案是:司机每月缴纳170元服务费,与现有49家公司的费用等额,同兴服务部承诺结余费用完全用于对司机福利和行车设施的再投入。

“7·30停运”后修改的合同中,司机对车辆和经营权使用权的所有权基本得以明确。但一些合同申明经营权使用权到期后由公司收回,即使是“另议”、“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之类的表述,也让很多司机难以安心。

事实上,一些司机对“公司”两个字已经构成下意识的抵触——不管什么公司,只要是公司,就警惕、就防备。

一位50多岁的老司机说:“我们好不容易刚跳出一个,不想再进另一个。”

新的证照手续,上面印有司机们梦寐以求的“个体”二字,却暂时拿不到手。

一位司机再一次用比喻来说明自己目前的处境:“好比法院判俺俩人离婚了,离婚证还没拿到,他非要让你嫁另一个,不嫁就不给你离婚证。”

单飞也不容易

漫长司法程序之后,大众公司的司机终于单飞。但如今,他们成了郑州出租车公司经营者眼中的“异类”。

11月17日,司机王小宇(化名)在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坐了一上午。

他来求助——原来在大众公司的出租车上做“副驾驶”,后来车主卖车,他买不起,想自己“上一台”,只好转而通过中介租来一辆其他公司的车。4.5万元的押金都交了,却不料对方公司一听他原来“在大众开”,二话不说,坚决不接收。

“大众”的特殊,始自三年前。

2005年11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在法院的调解下,原大众公司首批300余辆出租车车主与大众公司之间的挂靠合同关系解除,出租车车辆所有权,归原告司机们所有。

这一司法调解结果意味着:郑州市“司机购车、挂靠公司”的模式,松动了一个口子。

2004年,原大众公司在客运管理处和司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将200辆出租车转让给金安、雷力两公司,直至发生法律纠纷、法院来执行扣车,司机们才得知,由此激发了不满情绪。“我们不是牲口,卖掉也得让我们知道吧?”一位司机代表说。

2005年11月的法院调解书认定:“自2004年7月至2005年,因被告内部管理不善,未能继续向原告提供服务,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大众”的“单飞”之路,先后经过三批漫长的司法程序。最终,公司与司机在法院调解下解约。

经过书面征集意见,五百余名司机中的大部分同意接受托管,由原公司的几名业务人员和客运管理处代表共同组成托管部,司机每月缴纳100元服务费,重大事项和重大支出,须由公开选举产生的7名司机代表知情、同意;司机所缴款项在正常开支外的结余,必须用于司机的福利和再投入。

“单飞”之路并不平坦。主管部门最初要在证照上将运营性质标为“个体托管”,司机们坚持守在客运管理处不离开,终于去掉了“托管”二字,真正成为“个体”。

如今,“大众”司机是郑州出租车公司经营者和管理部门眼中的“异类”。“难管”,“爱闹事”,“服务质量不好”,是公司和管理部门对单飞司机们的统一看法。甚至单飞司机想重新投靠公司,都难有人接收。

客运管理处有人给前来求助的王小宇出招:“要不你给公司写个保证书?保证老老实实地挂靠,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服务……

郑州改革的肇始:“7·30停运”

“我买的房子,产权证都办在别人名下,我还得反过来给他交房租?!搞不好他不经过我同意,还把我的房子抵押了贷款!”

就在一年以前,7月14日,郑州已发生了近期屡发的“停运”。一张匿名告示开始出现在市内一些加气站——《给的哥的姐的一封信》。“众所周知:几十万元购台出租车,您又能拿出什么证明,说明这是您的私有财产?所以我们该觉醒了!……定于7月30日至8月3日为集体休息日,(不驾车)……”

令主管部门始料未及的是:7月30日上午开始,出租车运营真的陷入了停顿。当时媒体报道:“街头到处是焦急等待出租车的市民和游客”。温家宝总理曾亲自过问。“7·30”之前,不满的气氛已经酝酿已久。1990年代,同国内其他城市一样,郑州市的大街上遍布黄色“面的”,车主个体运营,有车就能上街载客,没有什么准入门槛。

1996年,随着更新“面的”的进程,郑州市开始了出租车经营权的有偿使用,采取协议招标的形式,客管处代表政府与各出租车公司签订“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协议”,每个经营权6万元,期限10年。

据《郑州市客运出租车营运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对经营权有偿使用年限,只有38.8%的司机表示同意;对于经营权有偿使用费,87.1%的司机认为较高。

此后的现实是:经营权只卖给出租车公司,不卖给个人。司机反映说自己是实际投资人,客管处调查时,一些公司称:“我们不是一次性转让,是分3次转让的,没有违反规定。”后来客管处拿出一个指导性的合同样本,要求公司与司机签约必须到客管处备份。就有出租车公司造起了“阴阳合同”。

银河公司在现实中的运作方式是:司机缴齐6万元,公司称其中1万元是押金,因而司机没有全额购买经营权使用权,只能每月缴纳275元的租金,时限为60个月,即所谓的“5+1政策”。也就是说:司机即使出了6万元钱,也买不来10年经营权的使用权。

有司机比喻说:“相当于你把房子买了,他把门买了,然后他把着门收钱。”

同样是与银河公司签约,记者看到版本不同、字体不一的十几种合同,多为《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一份当时典型的合同这样约定:“甲方拥有对乙方营运车辆的管理权、经营权之所有权、转让权、抵押权、车辆财产权、车辆经营权之使用权”。

急于挣钱谋生的司机,很多连看都没看一眼条文内容,签了名字就急急出去拉活。甚至很多条款中涉及押金、罚款等具体数目的约定,在司机签字时还是空白,公司后来再填写上去。“老实一点的(司机)押金就多,厉害一点的就能少交点押金。”

司机们没白没黑地在路上拉活,回头一算,自己都吓了一跳:投入18万至20万元进一个公司,干到8年车子报废,搞不好还要赔钱。司机宋利民,在辛苦一年后得知:自己出了近20万元,每月缴纳服务费、经营权租金,竟然还倒欠了公司近2万元钱!

不仅如此,一份银河公司与司机个人之间的“贷款合同”是这样约定的:“余款部分6万元为乙方贷款金额”,“每月还贷的利息按月息8.3‰计算,逾期缴纳按每逾期一日加收50元滞纳金,到期不还者,月息上浮1倍”。

最关键的在于,所有证照文书上的权属主体,一度都是公司,而不是司机个人。

在运管处“59号文件”要求明确营运证件署名后,各公司将车辆行驶证和运营权证发给司机办理过户。大河公司的一位司机这才发现:在2004年2月,出租车经营权就已经被抵押给了交通银行;而在2002年12月,车辆被抵押给同一金融机构。2007年,昌达公司司机在验车时才得知:32部出租车已被公司抵押。金河公司的车辆在车管所莫名其妙地被扣,司机这才得知:车辆已被质押。所涉车辆多达100台。“我买的房子,产权证都办在别人名下,我还得反过来给他交房租?!搞不好他不经过我同意,还把我的房子抵押了贷款!”一位老司机这样概括自己的境遇。

计划全都没实现

股份制搞不起来。为什么搞不起来,“都是司机,谁当法人镇得住?”

原“大众”司机在与公司解约后,身份回归个体经营者。他们,以及步其后尘通过诉讼实现解约的原银河、金河公司司机们,开始面临一个问题:自己是否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自己如何决定自己的命运?

2007年6月,银河公司司机代表的一次会议,在讨论了诉讼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之后,留下这样的记录:

“诉讼结束后,原银河公司120位个体经营者今后的出路问题,应该动员全员集思广益地提出建议,并以全员投票的形式做出选择,何去何从。”

代表们列出下几种可能性:“尽可能地争取客运管理处托管”;“考虑挂靠其他公司”;“考虑组建全员参股的联队”;“考虑组建全员参股的股份制公司”;“考虑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成立郑州市出租汽车个体业主委员会”。

这样的讨论,从“大众”司机“单飞”之时,就已经开始。

2005年,首批“单飞”的“大众”司机们拿到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大家聚餐,以示庆祝。代表们印好了一份调查表格,每十张订成一本,发到每张桌上,让每个人打勾:如果主管部门不允许完全个体运营,以后是希望托管,还是希望另组公司或者成立股份制公司?

你希望怎样?这个问题,被提到每一个司机的面前。调查结果,大部分司机(300名左右)同意接受托管。

事实上,在大众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之后,客运管理处的想法是:将原“大众”旗下的几百部出租车,并入其他公司。但这一方向遭到了司机们的抵制。

而成立全员参股的股份制公司,是“大众”司机代表林华蔚提出的。“每辆车算一股,大家每月交纳的钱都集中起来,我们自己收购新的出租车。以当时的出租车价格,如果这么办的话,现在我们每个人的股权都值半辆车了。唉,机会已经过去了……”从大众“单飞”至今,郑州市出租车平均升值已近10万元。

全员参股搞不起来的原因,司机代表们心知肚明。事实上,当初脱离公司时热火朝天提出的计划,基本上都没实现。“选不出法定代表人。选代表来帮大家办事,那可以;要选个老板出来,就不行了。你也是司机,我也是司机,凭什么你坐上去,每月多拿1500元?这种想法每个人心头多多少少都有。现在要是外面派一个人进来,也许还镇得住;内部产生,不可能。”

司机中更加普遍的想法,是自己成立公司。有一次私下聊起时,银河公司司机代表老丁忍不住说:“兄弟,这个事情(自办公司)你就弄不成!”他用当地的一句俗语来说说明其中的道理:“谁变蝎子谁蜇人。”

大部分出租车平静地运行在城市的街道上。在“7·30事件”及客运管理处“55号文件”和“59号文件”之后,司机们的不满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安抚。“大众”司机们是普遍被羡慕的对象,但若提到自己干公司,更多的司机无奈地笑笑:“没人挑头儿”。

“可以的话,什么组织我们也不想要,就想自己开自己的车、自己赚自己的钱,真真正正地‘个体’一把。”一位年轻的司机说。

托管实施后,“大众”司机们安静下来。长达数年的诉讼,耗得他们心神俱疲,他们急于上路挣钱,关于“何去何从”的讨论,不再热烈。“五百司机中的三百多位,都觉得我们已经比其他司机好很多了。”一位司机代表说。原“大众”司机“单飞”后,其他公司给出了一万元钱的奖励吸引政策,在诉讼过程中,便有八十余部出租车转投其他公司。两年来,其他公司宁愿付出更高的价格、不断收进原“大众”出租车,又有几十辆车转投别家。

托管两年,现在的托管部账面上积累起几万元资金。不时有司机提出:“咱把那点钱分了吧……”

自己的组织?

“弄好了你是功臣,弄不好你就是千古罪人。”

2007年6月,司机代表赵建国将《给出租车行业领导的一封信》提交客运管理处,明确提出的三点建议之一,便是“建立有效的出租车司机协会制度”。

现有的出租车司机协会,会长是客运管理处副主任,成员是各个出租车公司。

在记者访问过的数十名出租车司机中,没有听到一人对此协会有认同感。

一个从司机中酝酿诞生的“一元捐”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司机自发组织命运的写照。

2007年初,出租车司机靳秀忠和王磊开始筹划“爱心的士一元捐”基金计划——每一位愿意加入的司机每月拿出一元钱,形成一个资金储备,遇有司机被劫或遇害,便用这笔钱救助他们的家庭。“民间自发,自救互救”。

郑州市红十字会对这个计划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靳秀忠等人拒绝了客运管理处的接管意向,认为司机对行业管理久有怨言,以管理处的名义运作基金,“根本不可能成功”。

在基金启动仪式举行之前,客运管理处决定高调介入,向基金捐赠一万元,并促动大众汽车、奇瑞等几家企业加入捐赠。启动当天募集资金近8万元,其中包括司机个人捐赠七千多元。

据媒体报道,该基金启动仪式上,靳秀忠和王磊没有被邀请上台,甚至没有被提及,台上就坐的只有一些相关领导。在靳的争取下,他才被允许“站在旁边念了倡议书”。一些司机在台下问靳秀忠,“你们咋不上去,台上的人我们有的都不认识。我们是冲着你们才捐款的。”

靳秀忠和王磊初拟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名单,包括12人,都是各公司最有威望的司机。但在启动仪式之后,12名人选被去掉9名,仅剩靳秀忠、王磊和原“大众”司机代表之一赵建国,另有三名红十字会人员、三名客运管理处人员、大众汽车和奇瑞人员各一名——司机成了少数。

近一年后,司机中还是只有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的人参与了此项计划。靳秀忠坦言“有点迷茫”。

事实上,在“大众”司机云集客运管理处会议室的那一次,便有人提出组建个体司机自我联合组织的想法。叫联合会也罢,工会也罢,车友会也罢,总之是司机自己的组织。

一份文件摆在司机代表面前,内容是关于大众公司一些司机“涉黑”的问题,上有政法委书记签名。司机们沉默了。

在后来银河公司司机代表们的设想中,这个组织“采取会员制的形式,吸收个体经营者。尽可能地让个体经营者利用歇班的时间为大家提供服务,以志愿者形式或给予适当补助,或收取适量会费,聘请人员”。宗旨是“真心实意地为个体经营者办正事、办实事”。

后来,有一位领导给出这样一句答复:“你们的想法挺好,但不太可能实现。”

他说出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弄好了你是功臣,弄不好你就是千古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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