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法院判决长城不侵权
来源:南方日报  2008年08月01日 13:53:25  作者:陈志杰

  

  菲亚特汽车公司状告长城精灵侵权一案,本周被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法院就菲亚特外观设计专利所展示的图片与长城精灵车型进行比较,认定主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均具有明显区别,尤其是一般消费者关注的车型前脸和尾部的区别最为明显,该明显的区别不会导致消费者对上述两车型设计的误认。
  石家庄法院因此对于菲亚特所称的长城精灵“实施了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不予支持。
  此前,由于断定长城精灵外观抄袭了菲亚特熊猫微型车,菲亚特在意大利和中国都将长城告上了法庭。意大利都灵一家法院在上周刚作出裁决,认定长城精灵侵犯了菲亚特熊猫的外观专利权,并禁止精灵在欧洲销售。
  长城汽车表示,石家庄中级法院的判决与都灵法院指定的专家书面鉴定基本一致。该专家鉴定:长城精灵没有落入涉及菲亚特熊猫的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同时这款车的设计符合新颖性的要求,个性独特,可以从总体上与熊猫区别开来。然而意大利都灵法院7月16日的裁定却与专家的书面报告大相径庭,令人费解。
  长城汽车相关人士称,意大利都灵法院对长城精灵做出的临时性裁定,不排除有人为因素,因此长城汽车不能接受这一裁定,并会按照法律程序提出复议。 
  菲亚特则在周一发布的一份公告中称,公司目前正在评估进一步采取何种措施。菲亚特称,该公司承认中国法院的判决,但该判决与7月15日一家欧洲法院对相同案件所做出的裁定截然相反。
文/图 本报记者 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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